河道治理的基本原则是“全面规划,综合治理,因势利导,重点整治”。具体说,规划中对河道上下游及左右岸应兼顾,综合考虑防洪、供水、灌概、发电等方面要求,根据河道变化趋势,因势利导,掌握时机及时整治,重点河道先整治,整治一段,巩固一段。整治时应尽量利用河道上合理开发的已有整治工程,保护沿河城镇、农村、农田,使河槽远离洪水威胁的居民点。但对于那些违背自然规律、阻碍防洪安全、影响他人利益的工程必须进行改造,直到清障拆除。
1.水利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问题。
水利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下的单项专业规划,应该服从城市总体布局,同时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该认真考虑城市的防洪、排水和蓄水问题。水利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: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,针对防洪排涝的现状存在的问题,以全面规划、综合治理、统筹兼顾讲求效益、分期实施为原则,正确处理好以下4个关系:即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水利综台整治相互影响的关系;防洪排涝与蓄水抗旱、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关系;水利建设与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关系;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的关系。规划应在研究防洪排涝与河道整治工程总体布局的基础上,提出防潮堤、排水闸、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规模与功能作为城市整体规划的组成部分,水利规划还须考虑与城镇建设、环境美化、城市景观、旅游等关系的协调,以提高城市品位,提高人的生活质量为目的。
2.河道规划。
平面规划:由于水流的作用,河流大多数是弯曲的,因此在进行城市河流建设时要充分利用河流的自然形状,力求平面形状要蜿蜒曲折,而且能够形成交替的浅滩和深潭,并保留靠山河段,大的深水潭,以及河畔绿地,尽量将原河床及沿岸滩地纳入平面规划中,并确保河道用地宽度。
纵断面规划:为了保留或形成蜿蜒曲折的河道,设计时要尽量减少直线型纵断面,并认真研究是否有建造挡水建筑物的必要,同时要保证干流与支流的连续性横断面规划:在进行河流建设时,尤其是城市河流,两侧滩地较少,占地面积窄小,此时就要非常重视水边的多样性,切不可变成千篇一律的模式,使河流原有的自然景观丧失,同时要确保水域滩地间有过渡带,尽量不固定河床,使河流有一定的摆动幅度,也不要建造水域浅平的矩形断面,河床宽度要适中,不画直线型的横断面。
制定河道规划线,掌握河流的河道特性是十分必要的,但由于中小型河流的河道数据少,很难充分掌握其河道特性,而寻找和积累何流多年演变过程的资料是十分重要的,这时,可对比地形图及航摄照片或者实地探访当地老人,了解河流历史演变情况,这些都对制定河道规划是极为有用的。
3.水利规划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系。
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(WCED)关于“我们共同的未来”报告中将“可持续发展”定义为“满足当代”的需要为不妨碍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发展,将其确定为2l世纪联合国环境与发展议程的基础。90年代来,国内也提出“可持续发展”原则,并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间内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原则之一。目前城市发展出现片面追求规模和速度,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了生态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,新建城区和旧城改造过程中对原有河道、湖泊、水面挤占日趋严重,对汛期城市排洪排涝产生不影响由于建筑和生活垃圾淤积堵塞河道。水体污水环境和水质的恶化,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,也违背城市可持续性发展原则。因此,水利工程规划和建设在满足水利本身的部门需求之外,更应在城市生态环境和持续发展之外增加着力点。